2010年成立的中国首家以应对气候变化为目的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缔约方会议观察员组织
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成员单位
全国先进社会组织、4A级基金会
  • 中国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
  • 8610 84239412
  • thjj@thjj.org
首页 > 气候变化 > 国际动态 > 正文

联合国环境署驻华代表:应对气候变化是一种机遇

媒体:界面新闻  作者:俞琴
专业号:碳汇资讯
2017/6/7 6:46:20

张世钢认为,通过对气候变化的挑战,能够更早的把技术、市场、能源结构向更绿色的方向转型,谁早做一步,谁就更能够占领市场先机和经济、市场、贸易的制高点。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6月5日,联合国环境署驻华代表张世钢在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表示,美国退出《巴黎协定》是一件非常遗憾的事情。 但对于中国、欧盟等对减排承诺非常严肃的国家和联盟而言是一个很好的机会,他们能够在减缓气候升温方面展现自己的领导力。

2015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近两百个缔约方在巴黎气候变化大会上达成《巴黎协定》,各方将把“全球气温升幅控制在两摄氏度以内”作为目标,并为把升温幅度控制在1.5摄氏度以内而努力。

美国当地时间6月1日,美国总统特朗普宣布美国退出致力于控制全球气候变暖的《巴黎协定》。

6月2日公布的第十九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成果清单显示,中欧双方确认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性,重申在2015年《巴黎协定》下所作的承诺,同意加强合作,推进协定实施。

张世钢表示,他非常赞赏中国仍然坚定履行《巴黎协定》的行为。他指出,气候变化所带来的挑战和危机,今天不去应对,明天付出的代价会更大,所以一定要在气候变化不可逆转之前采取行动,“晚转不如早转 ”。

张世钢说,由于现在的能源结构大量依赖化石能源,随着经济活动,必然要有碳的排放。但这并不是说人类无所作为。比如向新能源进行转型,一步步减少对化石能源的依赖;或继续在现有的能源结构上提高效率、用清洁的能源。像中国一些电厂用新的技术使排放降低很多,这也是一个可行的方式。

“应对气候变化是一种机遇,而不仅仅是一种负担。”张世钢认为,通过对气候变化的挑战,能够更早的把技术、市场、能源结构向更绿色的方向转型,谁早做一步,谁就更能够占领市场先机和经济、市场、贸易的制高点。

亚太地区能源和再生能源公司的主要咨询机构Wood Mackenzie的Frank Yu认为,那些研究环境友好型技术的美国公司会将再生能源技术的研发中心转移至亚洲,这将有利于印度、印尼和越南等需要外国资本来实现再生能源目标的国家。

“借助中国和其它亚洲国家强大的制造业价值链,再生能源的成本有望更快下降,并且在亚洲关键市场更迅速地取代煤炭等化石燃料。”Frank Yu说。

清洁能源部长级会议秘书处秘书长Christian Zinglersen认为,中国企业在能源转型过程中获得了很多商机。他在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讲到,2016年11月,他在巴塞罗那参加欧洲电力行业周的研讨会,在会议空隙逛了下展示大厅,有两个深刻的直观印象。很多企业在展示他们的数字化创新的方案,另外,他看到很多中国公司代表的身影。

“尽管我不清楚他们是在销售产品还是找合作,但这意味着中国公司也在发掘市场机会。” Christian Zinglersen说。

在改善气候变化方面,中国政府在2009年的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上承诺,2020年,中国的万元GDP碳排放量将相比2005年减少40%至45%。此外,中国政府还提出2030年左右中国碳排放有望达到峰值。

张世钢称,过去,中国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化石能源,能源利用效率也比较低,“提升的空间更大”。此外,中国政府目前出台了非常严格的法规,对国内的企业、地方政府的指标提出了刚性的要求。

因此他认为,中国会完成“2020年万元GDP碳排放量比2005年减少40%至45%”这一承诺。

阅读 107
我也说两句
E-File帐号:用户名: 密码: [注册]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500字。)

*评论内容将在30分钟以后显示!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