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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碳权交易 以市场机制应对气候变化

媒体: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王丽娟
专业号:碳汇资讯
2016/1/28 10:32:47

近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发布《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启动了建设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工作,并要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从目前的试点城市,逐步推广到全国范围。这标志着我国节能减排不再只依靠政府的政策引导,而是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走上了利用资本运作来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新道路。

“我国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特别是近年来持续爆发的大面积雾霾,倒逼民众环保意识增强,对节能减排的呼声也日益增高。再加上我国目前已经是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最大的国家,面临日益严峻的资源环境和碳排放约束,启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工作势在必行。”中国社会科学院能源经济研究室主任史丹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通知》提出,2016年是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攻坚时期,以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现低碳发展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温室气体排放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国家、地方、企业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确保2017年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实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

《通知》还指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阶段将涵盖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电力、航空等重点排放行业,参与主体初步考虑为业务涉及上述重点行业,其在2013年至2015年中任意一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万吨标准煤以上(含)的企业法人单位或独立核算企业单位。

碳排放交易促使企业优胜劣汰

碳排放权在国际上已经交易多年,但相对于我国普通民众来说还是一个比较陌生的概念。1997年,全球100多个国家因全球变暖签订了《京都议定书》,规定了发达国家的减排义务,同时提出了三个灵活的减排机制,碳排放权交易是其中之一。

经过多年发展,到2005年,伴随着《京都议定书》的正式生效,碳排放权已经成为国际商品,吸引越来越多的投资银行、私募基金以及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参与其中。近年来,碳排放权交易的衍生品不断涌现,国际碳排放权交易进入高速发展阶段。

“简单来说,碳排放权交易就是政府每年发放给一个公司一定量的碳排放指标,限制每年只能排放一定数量的二氧化碳,如果该公司节能减排工作到位,这个指标没用完,剩余的部分可以排放碳排放交易市场上,出售给其它碳排放量超过配额的公司从而取得利润。”史丹认为,通过碳排放权交易这种市场交易形式可以降低总体碳排放,落实中国政府关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总体部署,运用市场机制实现我国到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标。

《通知》要求,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碳排放情况进行摸底,在确定拟纳入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企业名单的基础上,对拟纳入企业的历史碳排放进行核算、报告与核查。

史丹告诉本报记者,像《通知》要求的这种大范围针对企业进行的排查,我国已经在2012年进行过一次。在国家发改委启动的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中,对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以及有关部门指定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进行统计,结果显示,全国共有17000家左右符合情况,能源消费量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60%以上。

对于碳排放权交易带给企业的影响,史丹表示,碳排放市场对企业来说是一种全新的生产方式。过去企业的竞争力由成本、价格、品牌、质量来决定,现在又增加了一项节能减排的能力,碳排放量少的企业更具有竞争力。那些碳排放量控制较好的企业可以用剩余的配额来盈利,获取的利润反过来还能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技术的发展。而那些完不成节能减排任务的企业就要增加成本来购进指标,间接降低了生产效率,则不得不接受优胜劣汰的结果。

我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卓有成效

国家主席习近平在2015年巴黎气候大会上讲话时表示,将建立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实际上,我国于2011年就开始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设。2011年10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批准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广东和深圳等七省市开展碳交易试点工作,并将2013—2015年定为试点阶段。

根据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数据,截至2015年8月底,中国7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累计交易地方配额约4024万吨,成交额约12亿元;累计拍卖配额约1664万吨,成交额约8亿元。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所长助理、研究员郭焦锋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尽管七个试点城市的碳交易额和碳交易总量都低于欧美等发达国家,但仍可认为试点工作是成功的,试点工作积累的宝贵经验为碳排放交易权市场在全国推广奠定了基础。

史丹也认为,试点工作卓有成效。她说,有研究显示,这七个碳交易试点城市的碳排放量确实有一定减少,政策的整体效果显著,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相关配套政策亟须完善

2015年9月,中国在中美两国发表的《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作出承诺,到2017年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为了实践承诺,《意见》明确提出将此目标作为2016年的主要任务。

基于从现在至2017年只有短短的一年时间,郭焦锋认为, 要想在2020年达到预定的目标,2017年就必须全面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市场能够发挥促进和加强作用,再与其它政策配合,可以降低高碳能源的使用,促使能源转型,“虽然时间比较紧张,但是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此事,相关方面的规则、机制一直在研究推进,因此前景乐观。”

《通知》还要求,各地方应高度重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落实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所需的工作经费,争取安排专项资金,要重点扶持具备技术能力的机构,建立技术支撑队伍,为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措施提供技术支持。

我国一直在努力建设支持碳排放权交易的环境。相关配套文件也发布了不少,要推动全国的碳排放交易,目前问题和困难还很多。郭焦锋表示,最核心的问题仍然没有解决,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全国的碳排放总量还没有定;二是分配方式没有定,初次分配时是采取拍卖的方式还是无偿分配明确规定;三是初始分配额没有定,如果放太多,市场交易的价格比较低,放得少,交易又不活跃;四是碳排放权的性质没有明确,是否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交易需要慎重考虑。

因此,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还需要政策的大力支持,郭焦锋认为,首先要从法律方面入手,一是分配权利的取得、转让、交易规则要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二是对整个市场要进行监管,不能炒作碳排放权;三是交易过程中的辅助服务,如评估、鉴定、合同法律方面的服务,要出台相关的辅助标准。

对于我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将来的发展方向,郭焦锋建议,希望通过借鉴欧美碳排放交易发达国家的经验,结合中国特色,探索和完善相关资质和制度,建立一个全球性、真正体现碳排放权价值的现代化的市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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