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成立的中国首家以应对气候变化为目的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缔约方会议观察员组织
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成员单位
全国先进社会组织、4A级基金会
  • 中国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
  • 8610 84239412
  • thjj@thjj.org
首页 > 机构动态 > 基金会动态 > 正文

李怒云:执着为碳汇

媒体:中华环境  作者:刘建珍
专业号: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
2016/2/25 20:24:27


两千多年前,《黄帝内经》中提出“上医治未病”,即医术最高明的医生并不是最擅长治病的人,而是能够预防疾病的人。

国家林业局气候办副主任、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秘书长李怒云,致力于做一位绿色碳汇领域的上医:在气候变化更糟之前,让绿色碳汇广为人知又致知于行。

如果把低碳比作“节流”,那么碳汇就是“开源”。所谓碳汇,是指从空气中清除二氧化碳的过程、活动或机制。凡是能吸收二氧化碳的就是‘汇’。碳汇有多种,人类可以施加影响的主要是绿色碳汇。

从 2002年起,李怒云就开始关注气候变化,进而接触了解碳汇与碳基金,迄今已经有十余年了。这期间,李怒云从未停止探索和学习。

2004 年,在美国做访问学者期间,李怒云访问了美国国务院、美国林务局等政府机构,也接触了联合国基金会、美国林学会、世界自然基金会等很多非政府组织。她进一步了解到,通过植树造林增加碳汇,减缓气候变化已经成为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制度的重要内容,而国内在这一领域相对较落后。

访问期间,她深入了解应对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国际碳市场体系的运行情况等,回国后积极促进发展碳汇林业,并在国家林业局领导支持下,2006 年与世界银行合作,成功组织实施了中国也是全球首个《京都议定书》规则下的清洁发展机制林业碳汇交易项目。

但她想撬动更多的市场力量, “那时全球已建立了很多碳基金,而中国一个都没有。”李怒云产生了在中国建立碳基金的想法。

在犹如荒漠的中国碳市场,植下第一棵碳汇树,并不容易。“当时得到了国家林业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但质疑声也很多,况且要找到愿意‘购买’林业碳汇的资金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顶着压力,2007年她成功游说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捐资 3 亿元人民币,在中国绿化基金会下设立了中国首个绿色碳基金,在此基础上,2010 年建立了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专门用于支持碳汇林业发展。这是中国首家以林业增汇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为主要目的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

无经验可循,就必须在游泳中学会游泳。李怒云把大部分精力放在了这个呱呱坠地的基金会上,忙里忙外开启了陀螺模式。募集资金、宣传林业碳汇、参加研讨会、谈项目、跑现场,她甚至亲自设计了碳补偿标识的车贴,事必躬亲的她俨然成了一位社会活动家。

在李怒云2007年编著出版的《中国林业碳汇》一书中,她设想开创这样一种模式:企业捐资到基金会用于宜林荒山荒地营造碳汇林。所种林木所有权归土地使用权者,如农民或国营林场,而林木吸收的二氧化碳计算清楚后,记在捐资企业的账户上,并在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网上公示。当地农户通过造林获得了就业机会、增加了收入,而捐资企业获通过规范计量的碳汇 ( 信用指标 ),可用于企业碳中和或者待国家政策出台后用于抵消企业的碳排放。而个人也可以参与造林增汇减缓气候变暖的行动,捐资到基金会购买碳汇,以吸收自己日常生活排放的二氧化碳,“参与碳补偿,消除碳足迹”。

如今这一设想已变成了现实。从 2007 年开始,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已经募集到了8亿多资金,在全国营造了120多万亩的碳汇林。

又是在李怒云的领导下,碳汇基金会成功组织开发了全国首个获得国家发改委注册和签发的中国核证减排量(CCER)林业碳汇交易项目即“广东长隆林业碳汇项目”,并以 20 元 /吨的价格实现减排量交易,为全国开发 CCER 林业碳汇项目摸索了经验,提供了示范。

基金会还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创办了全国首家“零碳创意馆”,形成了一批富有特色的碳汇基金会志愿者工作站,组织实施会议碳中和林,在联合国气候大会组织边会宣传中国林业行动和贡献等一系列有重大影响的应对气候变化项目活动。

李怒云更忙了。

忙让她充实,也让她看到了更多机遇和问题。

“现在生产过程排放温室气体的企业很多,但是愿意捐资造林、自愿减少碳排放的企业还是不多。 另外,由于碳汇这个概念很专业也较生僻,在我国不要说工业碳排放企业,就是林业企业、林场技术员大都不了解碳汇怎么生产、计量、交易等。这实在是件令人遗憾的事情。”

但她不气馁,一如既往的执着, “这是我的事业,未来我们要继续推动它!”

她话语里透着饱满的激情和无比的自信。

为将 2014 年 APEC会议办成碳中和的绿色环保型会议,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分别在北京市怀柔区和河北省康保县高标准营造了674 亩和 600 亩碳汇林,目前造林任务全部完成。

对话李怒云

李怒云
博士,教授级高工。国家林业局气候办常务副主任、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秘书长。

中华环境:很多人对碳汇还比较陌生,碳汇到底是什么?

李怒云:联合国定义:碳汇是指从大气中清除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过程、活动或机制。相反,向大气中排放二氧化碳的过程、活动或机制就是碳源。应对气候变化主要是两个措施: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源和增加温室气体的吸收汇。

对碳汇的描述,目前国际上用三种颜色来表述:一种是绿色碳汇,即绿色植物吸收二氧化碳,包括森林、农作物、草地等;一种是蓝色碳汇,即海洋碳汇。海洋能吸收大量的二氧化碳;还有一种是白色碳汇,即碳酸钙,比如海里的珊瑚,喀斯特地貌和近海养殖的贝壳、鲍鱼壳等,都能将二氧化碳固定下来。

当然,这三个颜色的碳汇不是科学术语,是人们形象的表述而已。 目前,蓝色和白色碳汇人类还无法控制,更没有列入到国际碳交易的规则当中。在《京都议定书》的条款中,将绿色碳汇中的林业碳汇纳入了抵减部分碳排放的规则。

碳汇这个词,本质上指的是一个增量,即新增加对二氧化碳的吸收。就从我们林业行业的角度来说,储存在森林生态系统中的碳称为碳储量,我们称为存量;林木每年生长增加的碳称为碳汇,即增量。

不是有森林就可以交易碳汇

中华环境:林业碳汇进入交易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李怒云:能够进入碳市场交易的碳汇必须是人为措施新增加的量,而且要满足方法学规定的基线、额外性等相关要求和条件。可见,并不是有森林就有可交易的碳汇。这方面,现在社会上有很大的误解。根据规则,森林碳储量是不能交易的,因为是已经存在量。

国际上的林业碳汇交易项目类型,有京都市场的清洁发展机制(CDM)造林再造林碳汇交易项目和非京都市场的自愿碳汇交易项目。《京都议定书》规定只有造林的项目是可以作为合格的碳汇项目进行交易。这类项目仅针对在无林地上进行的造林项目,而没有森林经营项目,即已有森林的地方,通过可持续的管理、经营,可能会产生碳汇,这些碳汇在非京都市场中可以交易。

但在我们国家目前的碳交易试点市场当中,林业碳汇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被纳入了国内自愿碳交易体系,可作为CCER进入碳市场交易。这些林业碳汇交易项目包括造林、竹子造林和森林经营碳汇项目。

企业是碳汇交易主角

中华环境:随着碳交易的热议,很多人混淆了碳交易和碳汇交易,这两者有何区别和联系呢?

李怒云:碳交易是大概念,碳交易市场实际上是碳排放权的交易,交易的标的物是用二氧化碳当量(CO2-e)表示的6种温室气体。因为二氧化碳增温的效果最大,所以把其他的温室气体都折合成二氧化碳当量来表示。所以在碳市场交易中,交易的就是二氧化碳当量。二氧化碳当量里包括了二氧化碳、甲烷等温室气体。但对于绿色碳汇来说,所交易的二氧化碳当量,就只是二氧化碳。

碳市场与林业碳汇交易关系示意图

碳交易有两种类型,分别来自于减排项目和碳汇项目。碳汇是增加吸收二氧化碳的概念,减排是减少排放源的概念。二者不能混淆。碳汇是碳市场中交易的内容之一,而且所占比例较小,所以不能把碳交易都说成是碳汇交易。

目前,我国7个碳市场的交易对象是试点省(市)对控排企业发放的工业排放配额,且仅适用于本省(市)控排企业的强制性减排。尽管林业碳汇未纳入配额管理,但7个碳市场允许控排企业购买CCER进行碳抵消,其产品包括工业减排量和林业碳汇减排量。但不能超出初始配额的5% ~10%。

中华环境:碳汇交易的主体有哪些?

李怒云:各个国家规定不一样。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规定,我国碳交易的主体是企业法人,因为这是市场行为。

中华环境:林业碳汇交易需要经过哪些流程?

李怒云:需要经过项目设计、审定、注册、项目实施、监测、核定、减排量签发7个环节。目前国内碳市场成功交易的CCER林业碳汇仅有广东长隆一个项目。这个项目由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组织开发,是全国首个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注册和签发的CCER林业碳汇交易项目,并实现减排量交易(20元/吨),用于广东控排企业粤电集团减排履约,为全国开发CCER林业碳汇项目摸索了经验,提供了示范。

现实困境待破解

中华环境:林业碳汇交易面临哪些现实困境?如何解决?

李怒云:第一,缺乏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咨询的技术人才队伍。林业碳汇项目方法学比其他专业领域的方法学复杂。目前,林业行业的专业人员往往不熟悉方法学的特殊规定。 因此,国内缺少真正掌握林业碳汇项目方法学和项目咨询开发的复合型人才。所以,今后要加强技术人才培训,尽快培养和造就一批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咨询的专业技术人才。

第二,项目业主短期内较难获得碳汇交易收益。林木是按自然规律逐渐生长的,碳汇量是随着林木生长而逐渐积累的,且单位面积产生的碳汇量通常较小。因此林业碳汇项目减排量核查期或签发期比其他领域减排项目都长。所以,林业碳汇项目业主要经过5~20年,才能完全获得减排量(现货)交易的收入,这势必影响业主开发林业碳汇项目的积极性。因此,要探索林业碳汇项目减排量的期货交易,如签署订购合同预先支付订金等措施,解决碳汇交易收益周期长的问题。

第三,林业碳汇交易项目开发的重点是森林经营。目前,国家发布的CCER林业碳汇项目方法学对适用条件有严格的要求。如造林碳汇项目及竹子造林碳汇项目其土地必须是2005年2月16日以来的无林地,森林经营碳汇项目的林地必须是符合我国森林标准的乔木林地且必须是人工林的中幼龄林。但就土地合格性这一条,我国林地资源十分有限。因此,林业碳汇交易的重点应该在森林经营碳汇项目上。

生态服务市场化尝试

中华环境:其实碳交易更多的是工业减排交易,林业碳汇交易很少。为何还要如此重视林业碳汇?

李怒云:林业碳汇减排量肯定拼不过工业减排量。就全国来看,碳汇交易绝对不是碳交易市场的主力,但我们看中的是碳汇交易推进了生态产品的货币化、市场化进程。这是非常重要的。


像青海、西藏这样的大江大河的源头和生态区位重要的地方,那里的老百姓维护生态安全,实际上给我们提供了生态产品。但众所周知,全社会都在无偿使用生态产品即享受生态服务而无需付费。因此,生态服务的市场化是个国际难题,而碳汇交易带来了曙光。

此外,发展碳汇林业,森林的其他功能,如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等价值都会发挥出来。买一吨来自森林的碳汇,企业不仅仅获得了一吨二氧化碳的减排量,还对农村扶贫解困、生物多样性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等做出了贡献。

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探索建立了农户森林经营碳汇交易体系,农民通过销售碳汇获得了收益,巩固了林改成果,改善了生活质量。我们呼吁,在碳交易市场上,建议企业率先购买碳汇,不仅支持了农村扶贫解困,还有助于树立企业的绿色形象,宣传自己对改善生态环境的贡献。

中华环境:国际上林业碳汇项目交易处于什么阶段?碳汇交易的效益如何?我们如何跟国际接轨?

李怒云:国际上林业碳汇交易项目,有京都市场的清洁发展机制(CDM)造林再造林项目和非京都市场的自愿碳汇交易项目。

截至目前全球共有57个CDM项目,多数项目属于双边项目,即已经找到了买家,少数项目属于单边,没有找到买家。自愿市场的林业碳汇项目,国际影响力较大、市场占有率较高的是国际核证碳减排标准(VCS)的林业碳汇项目。全球大约70%的林业项目是在VCS注册和签发的,其减排量,特别是VCS CCB(气候-社区-生物多样性)联合认证的减排量,受到世界各国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大企业、大机构和环保组织的普遍欢迎,用于自愿减排,履行社会责任,改善生态环境。此外,还有黄金标准的林业碳汇项目等等。

《2014森林碳市场状况》报告显示,2013年全球林业碳汇交易量为327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与2012年相比,交易量增加17%;交易额为1.92亿美元,较2012年下降11%;林业碳汇的平均价格也由每吨7.8美元下降为每吨5.2美元。由于世界经济复苏缓慢,森林碳汇交易量升价跌的趋势还将继续。我国碳交易业已进入试点阶段,林业碳汇项目减排量的交易单价为18~38元/吨。

关于国际接轨问题,林业碳汇项目要根据需求来开发。如要开发在国际上交易的林业碳汇项目减排量,就需要用国际标准如CDM、VCS或黄金标准等方法学进行开发;如果开发国内碳市场的林业碳汇减排量,则需要按照国家发改委备案的林业碳汇项目方法学进行开发。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也开发一些自愿减排项目,用于企业或会议碳中和。

任重道远前景可期

中华环境:全国碳市场预计2017年启动,对林业碳汇交易有何影响?

李怒云:目前,林业碳汇已作为CCER项目纳入了国家碳排放权交易体系。2017年全国碳交易体系的建立,将为林业碳汇交易带来好机遇。

考虑到中国承诺的强有力的自主减排目标、中国面临的环境问题和巴黎协定达成的时代背景,中国温室气体减排压力将越来越大,这将促进包括林业碳汇项目在内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的开发和交易,并且因林业项目具有多重效益,更受市场欢迎。所以,将会有更多的业主开发林业碳汇项目,促进林业生态产品的市场化,从而促进我国温室气体减排和生态文明建设。

中华环境:未来,开展绿色碳汇工作的重点有哪些?

李怒云:将来,推行绿色碳汇的重点工作之一是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到植树造林、保护森林、保护野生动植物等活动中;创新绿色碳汇的普及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应对气候变化意识。二是希望更多的绿色碳汇能进入碳市场交易。碳交易是政策市场,希望国家在全国碳交易体系中,明确绿色碳汇交易占一定的比例。三是建立有利于企业和公众参与绿色碳汇生产、交易的体制机制,应研究简化项目方法学,降低交易成本。最后,希望社会各界,特别是重点碳排放企业,积极参与到绿色碳汇减排活动中来,创新企业社会责任履责形式,捐资造林,减少碳排放,改善生态环境,树立绿色、低碳、环保的负责任企业形象。

阅读 5297
我也说两句
E-File帐号:用户名: 密码: [注册]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500字。)

*评论内容将在30分钟以后显示!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